发布时间:2024-11-05 09:07:48 来源: sp20241105
本报北京3月6日电(记者徐日丹)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第一批)。这批典型案例共6件,主要集中在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涉及爱国主义教育、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文明养犬等主题。
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湖南省桑植县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诉张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综合履职保护孕期女职工劳动权益案,吉林省磐石市检察院督促纠正不履行见义勇为公民医疗保障职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督促治理养犬管理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
记者注意到,上述典型案例注重法理情相统一,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突出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例如,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既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支持、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促进青少年厚植爱党爱国的情感。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过办理张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向社会公众传递了“英烈尊严不容侵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信号。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督促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单位及时规范执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教育和处罚,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文明素养、遵守社会公德,共建人犬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润物无声”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进一步凝聚社会法治共识、筑牢人民法治信仰。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薄晨棣、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