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1:22:03 来源: sp20241110
日前,教育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新时代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针对文物职业教育的首个全国性指导文件,为各地教育、文物部门持续提升文物职业教育质量提供了工作遵循。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创新发展的源泉。作为文物资源大国,我国文物保护任务繁重,必须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业人才队伍,更好适应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
职业教育是培养文物技能后备人才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文物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仍存在专业布局不合理、“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教材尤其是实践课教材匮乏、产教融合深度不够等问题。因此,亟需大力推动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深化文物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此次发布的《意见》旨在以完善文物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重点,部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培养结构、优化专业布局、深化专业课程改革等10项重点工作,对文物领域后备力量的培养和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意见》主要关注点之一是推进产教融合,提出“建设产教融合多样化载体”,并对文物职业教育与行业需求衔接中存在的痛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性解决措施。从实践层面看,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可以优化教育资源与产业结构,提升实践教学与技能培养水平,促进就业与行业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2023年12月,全国文物考古与保护利用产教融合共同体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探索推动政、行、校、企多元协同和全方位合作。此次《意见》也明确,支持行业企业(机构)牵头,联合高水平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事业单位,打造若干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搭建政行校企(事)对话合作平台,这是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加快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文物技能人才队伍。不论是此次《意见》的发布,还是此前举办全国文物职业技能大赛、加强文物修复师职业制度建设等,都可以看出,我国文物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文物保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调结构、提质量、促创新、重传承、激活力,不断健全文博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机制,让文物事业后继有人、人才辈出。
(责编:尹深、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