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取消新建商品房限价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09 15:11:10 来源: sp20241109

10月9日,杭州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即日起,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设置新建商品房限价要求,已出让用地按原有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9日发布的通知,杭州将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通知明确,杭州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因地施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如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购买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旧换新”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按首套房认定。(记者林光耀)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