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21:44:14 来源: sp20241109
4月17日,国家医保局披露胰岛素集采的价格与用量信息。据披露,中国有1000万左右糖尿病患者使用胰岛素,但国内的胰岛素价格长期高于欧洲国家,患者负担较重。2021年底,国家组织开展了胰岛素专项集采,平均降价48%,集采结果于2022年5月开始落地实施。国家医保局称,集采既不是独家中标,也不是最低价中标。集采后,中选胰岛素22个月用量达6.5亿支,平均年用量约3.5亿支。针对集采扩容,国家医保局回应表示,即使在竞价中未入围,也可“复活”中选,但需要适当降低协议量以体现公平。
并非是“最低价中标”
胰岛素专项集采的平均降价达48%。不过,国家医保局提到,集采并非最低价中标。挤出虚高药价水分,降低群众负担,是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目标。包括胰岛素专项集采在内的各批次集采都采取了竞价模式,由企业自主报价,在竞争中形成合理价格。同时,中国市场需求量大,为稳定供应、维持竞争活力,集采既不是独家中标,也不是最低价中标。
据介绍,目前各批次集采的竞争强度大致为“4家中3家”“5家中4家”“6家中4家”等,在采购标书中均有明确条款,近似于“末位淘汰”,申报企业有很大机会中选,并允许不同企业有适度价差。
国家医保局方面表示,行业内个别人过度渲染“最低价中标”,有故意混淆视听、带节奏的嫌疑,让不了解的人误以为集采规则“极端化”,以至于价格太低影响质量,深层次原因是部分人不适应集采下的公平竞争环境,希望回到原来“定高价”“拼销售”的老路。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通过集中采购,可以有效降低胰岛素的价格,减轻糖尿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使更多患者能够负担得起必要的治疗药物。另外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采购流程,促进了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有助于优胜劣汰,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平均年用量约3.5亿支
近两年来,1000万“糖友”胰岛素用得怎么样?
国家医保局称,用药规范性提高,用药水平升级。集采前,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胰岛素年用量约2.5亿支;集采后,中选胰岛素22个月用量达6.5亿支,平均年用量约3.5亿支。这说明随着用药负担降低,“糖友”接受胰岛素治疗的可及性和规范性得到提升。
同时,由于三代胰岛素相比一代和二代胰岛素在用药频率、依从性、安全性、血糖控制方面有一定长处,临床认可度更高,集采降价后缩小了与二代胰岛素的价差,进一步提升可及性,间接推动了用药结构升级。集采前,三代胰岛素的使用比例为58%,集采后提升到70%,向欧洲国家的用药结构趋近。
据了解,胰岛素的首次国采于2021年11月开标,集中采购品种为餐时人胰岛素、基础人胰岛素、预混人胰岛素、餐时胰岛素类似物、基础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类似物,共6个采购组,涉及诺和诺德、礼来、赛诺菲、通化东宝、天麦生物、甘李药业、珠海联邦制药、誉衡药业、万邦生化、东阳光和海正药业等10多家企业。
国家医保局表示,总体看,胰岛素集采通过“量价挂钩”博弈,引导企业让利患者,同时避免临床使用较大波动。从结果看,参与首轮胰岛素集采投标的主流企业均中选,整体价格降至全球较低水平。比如,三代甘精胰岛素从原来的每支140—160多元降至70元左右;二代胰岛素普遍从原来的每支50元左右降至30元以内。一些国际知名药企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大幅降价,以价换量,显著扩大市场覆盖面。
针对集采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联系了诺和诺德、甘李药业方面,但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通化东宝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前,公司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多个规格产品中标2021年的集采,续标的结果将在下周披露。集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相关产品,尤其是胰岛素类似物产品的销售,加速产品准入,提高市场占有率。
在提升药品可及性方面,通化东宝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胰岛素专项集采政策,公司胰岛素产品在首次胰岛素集采中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减轻患者用药经济负担,提升公司胰岛素可及性。另一方面,由于胰岛素产品使用的特殊性,公司持续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于血糖控制的重视程度,同时公司亦不断加强产品的售后服务,旨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集采设置了“复活”规则
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到胰岛素作为生物制品,与化学药相比在生产、供应、使用上存在特殊之处,集采设置了“复活”规则,对于虽未在竞争中胜出,但有较强意愿让利患者的企业,统一给予“复活”中选机会,但只能获得较少的协议量;而对于正常竞价中选、价格相对较低的企业,给予更多协议量倾斜。据悉,已有一些国内和国际知名药企积极努力展现一定程度让利患者的诚意,通过“复活”方式实现中选。
2024年5月,胰岛素集采两年的协议期将期满。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统一开展胰岛素接续采购的标书。国家医保局称,胰岛素接续采购仍然明确通过竞价方式产生中选企业,鼓励企业以价换量,同时由于首轮集采已较大幅度挤出虚高空间,形成较为合理的价格,接续采购更加注重稳供应、稳价格、控价差。
具体来看,采购标书明确企业报价“不得高于首轮集采最高中选价”,防范价格回弹;对竞价中排名靠前的,在协议量和医疗机构选择上予以倾斜,以鼓励企业让利患者;报价不高于首轮集采中选价格一定平均水平的,即使在竞价中未入围,也可“复活”中选,但需要适当降低协议量以体现公平。此外,为维护患者利益,医保部门将对不积极响应集采的产品加强价格管理,防止非中选产品价格过高,保护中选企业积极性。
北京商报记者 姚倩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