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青海省一些地方小水电开发生态保护不力

发布时间:2024-11-10 02:32:15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8日通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发现,青海省一些地方存在小水电清理整改不严不实、生态流量监管流于形式、部分河流连通性受到阻隔等问题,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青海省境内水能资源丰富,小水电站数量众多。统筹开发和保护,实现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开发,是推动青海水电开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督察发现,青海省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迟缓,有的该退出的没有退出,有的要整改的敷衍应对。2022年4月,青海省水利厅、发改委制定《青海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方案,但截至督察时,64座列入“退出类”的小水电站,仍有23座没有完成退出方案。

  督察发现,一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监控乱象丛生,有关部门监管流于形式,对存在的问题不管不问。由于生态流量泄放不能满足稳定、足额的要求,导致部分河流出现减水脱水现象。海南州贵德县尕让河是黄河一级支流,年平均流量不足每秒1立方米,但尕让乡约10公里河段内分布有7座引水式小水电站,平均装机容量不足150千瓦。富民一级、鼎盛水电站等未经水利部门同意,擅自在河道内用砂石堆坝,拦水引流发电,造成部分河段出现脱水现象。富民二级等6座水电站不同程度存在不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泄放闸门关闭或被砂石淤积等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河道内乱挖乱堆砂石,河床大面积裸露干涸,本来就已很弱的水流被人为引走,严重影响河流生态环境。

  督察组指出,青海省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迟缓,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一些小水电站生态保护意识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清理整改方案不严不实,生态流量泄放敷衍应对。(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