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11-10 01:28:47 来源: sp20241110

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张胜)“‘十四五’期间,全国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计划建设3700余项工程项目,投资超过1万亿元,吉林、重庆等19个省份积极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2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就“无废城市”建设进展和下一步工作重点与方向进行介绍。

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郭伊均表示,《意见》明确将“无废城市”建设面向全国推开,标志着“无废城市”迈上新的阶段。

“经过6年的实践,‘无废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郭伊均介绍,一是建设工作有序展开。杭州创新开展“无废亚运”行动并获得国内外的高度赞扬。各地以机关、企业、学校为对象,累计建设2.5万余个“无废细胞”,逐步形成从学校到家庭到社会的“无废”文化传播链。二是支撑体系逐步建立。各地不断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已经完成400余项制度修订。上海率先颁布“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山东等6个省份将“无废城市”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江苏等出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的奖励办法。三是工作成效日益显现。在源头减量方面,2023年,在113个城市中,除4个直辖市外,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109个地级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平均为2.03吨/万元,较2020年下降6.8%。在资源化利用方面,贵州形成磷石膏建材利用、生态修复等消纳途径,综合利用率达到91.8%。重庆利用建筑弃土回用回填,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达到241公顷。

郭伊均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通过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引导参与城市和地区在实施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工程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体废物实际问题,实现从“建设”向“建成”过渡,将“无废”理念和行动转化为生态环境“无废”的现实图景。

(责编: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