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盲区补短板 山西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4-11-01 17:52:15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网 太原11月21日电 (吴琼)记者21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在该省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挖盲区死角,补齐短板漏洞。

  为深刻汲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山西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

  其中,“大排查”“大整治”主要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场所;办公场所、食堂、酒店等易漏管失控人员密集场所;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等四个方面安全隐患,以及工作作风不扎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三违”行为多发、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应急处置不力等五个方面安全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山西省安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专项检查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借助专家力量精查细查,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和问责力度。

  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移送纪委监委、组织、公安等部门追责问责。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而且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对属地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