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2:18:57 来源: sp20241109
人民网澳门1月25日电 (记者富子梅)记者从澳门特区金融管理局获悉,该局24日颁布经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优化措施,将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按照澳门金管局新颁布的《实施细则》,除了澳门银行可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外,获许可在澳门提供证券服务的金融机构(即证券公司),亦可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另外,投资者可购买更多元的合资格理财产品,其个人投资额度由10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3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若同时选择银行和证券公司渠道投资,两种渠道对应的个人投资额度各为150万元人民币。
据悉,“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自2021年10月开通至今运作顺畅。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有10家澳门银行参与提供“跨境理财通”服务。“跨境理财通”的优化,将更好地满足大湾区内包括澳门居民跨境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的需求,同时带动澳门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助力实现澳门“1+4”经济适度多元。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深化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澳门金管局经与内地及香港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协商,已于2023年9月28日宣布进一步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主要包括优化“南向通”(大湾区的内地居民购买澳门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投资者准入条件、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扩大合资格理财产品范围,以及提高个人投资额度等优化措施。随后,内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门对相关实施细则或业务指引进行修订完善。
(责编:王禹蘅、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