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2:28:20 来源: sp20241102
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 (高清扬)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表示,当前,我国正在认真研究、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
据了解,中国特色的环境司法有专门化和专业化两大核心命题,这些对于法典编纂中,环境权益的救济、环境治理体制的创新、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整合等等,提出了新期待和新挑战。
发布会上,吕忠梅在回答人民网提问时表示,在整体上,要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契机,全面梳理中国特色环境司法的成功经验与实践规律,认真总结司法经验,并积极推进将成熟的环境司法经验固化为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法律规定。
“既要统筹考虑好环境司法所蕴含的基本概念的界定和选取,又要通过比较和分类选择出应当规定在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司法制度与设计方案,避免生态环境法典与环境司法的实践诉求相脱节。”吕忠梅说。
谈到具体措施方面,吕忠梅认为,一方面,要结合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适度法典化理路,从体系性角度,认真梳理民法典“绿色条款”适用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建立体系性解释框架、明确“原则+规则”适用规则基础上,提炼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相互衔接的法律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环境民事、环境行政、环境刑事、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等实践和理论,归纳体现环境司法特色的实体与程序规则,为生态环境法典中制度设计提供支撑,从而实现以司法助力法典编纂、以法典推动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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