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0:09:30 来源: sp20241110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刷到一条名为“救护车阿刚”的网友一边直播一边飙车,疑似是一辆救护车。视频中,司机称这会儿车上又没有病人,玩一下。
对此,深圳交警回应称,经查,6月29日12时许,司机王某某驾驶救护车(车内无病人)在深圳某高速公路行驶期间,由副驾驶工作人员用手机进行直播,并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目前,王某某因追逐正常行驶车辆、扰乱行车秩序等违法行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从网上视频和官方通报看,涉事救护车即便车里没有病人,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期间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司机始终抱以一种玩笑的心态。这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更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被拘也不冤。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法律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即便在有紧急任务情况下,“优先”也不等于可以不遵守法律法规,更不等于可以“胡作非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此事中,涉事司机的行为显然不在此列,也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车内当时还在进行网络直播,司机和相关驾乘人员或许“玩嗨了”,但也“放飞”了公共安全。而这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可能威胁到他人生命安全。
要明晰的是,身为救护车司机,本该对生命有更多的敬畏感。如果缺乏了这份敬畏感,甚至把违法违规行为当作自身炫耀的资本,那“谁给的勇气”都不行。
此次处罚也可以视作一个警示。一些公共用车,尤其是救护车等特殊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切不可有“特权”心理。如果把法律赋予紧急情况下的权利当作自己“玩一下”的资本,那势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苏士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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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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